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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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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中医院委托检验业务(门诊、病区)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7   查看次数:270次

安阳市中医院委托检验业务(门诊、病区)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安阳市中医院委托检验业务(门诊、病区)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安阳市中医院,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定供应商。

二、项目名称及基本要求

1.项目名称:安阳市中医院委托检验业务(门诊、病区)项目

2.项目编号AYSZYY-20250527-01

3.最高限价:45%(采购人支付最高比例超过按无效标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服务内容:根据医院临床工作的需要,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部分医院无法完成的检验相关检验项目进行检测,除“检验项目明细表”外若临床有需求但医院无法自行开展的的项目且符合当地医保政策也须按医院流程进行添加。

7.服务期限:一年

9.付款方式:实际检测数量结算,每月核对数量、金额,按季度付款。

三、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竞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3.1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近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3个月(2025年2-4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3个月(2025年2-4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设备);■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员)、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员)等的证明材料。

3.2供应商实验室通过ISO 15189 实验室认可,并提供加盖公章有效的15189证书及附件复印件。具备 CNAS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或 CNAS 运输危险品鉴定书。

3.3委托检验项目应当满足当地医保局对外送检测项目的备案需求,供应商通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有效的。且保证信息数据安全。

3.4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合同以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业绩的,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项目已实际开展(材料不限于检测报告或采购单位确认函等形式)

3.5供应商提供物流运输、标本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有完善的物流运输方案(2)样本接收时间及承诺书(3)保存及物流质控(4)物流安全保障(5)标本转运物流流程规章制度,(6)冷链运输温度记录表。(提供相关车辆图片、发票,相关运输资格证书并盖章)供应商冷链物流公司符合《医学检验生物样本冷链物流运作规范》,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物流团队中具有通过CCAI生物安全培训人员,需提供证书、合同。

3.6供应商运营实验室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具备中级职称人员至少10人,具备副高级职称人员至少3人,具备正高级职称人员至少2人。同时,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注:供应商须提供资格证书、劳务合同扫描件,所有材料缺一不可。

3.7供应商承诺的售后服务方案完整,内容详实、阐述清晰、形式重点突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有服务专线电话,专门负责处理相关的日常咨询及后续服务工作。制定完善制定和流程保障上门服务,并派驻具有医学检验背景的专业人员提供上门服务。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含)到现场提供服务.供应商服务承诺中问题解决、质量响应时间科学合理性、对检测项目的报告周期的承诺方案完整、详实、阐述清晰、重点突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9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服务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被列入。响应文件中附本采购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11供应商必须实质响应谈判文件提出的所有技术等要求。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投标企业证照如需年检(“年报”公示)的、应提供经年检(“年报”公示)有效的证照及年检(“年报”公示)截图;文中“近”、“前”指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复印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加盖公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招标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528日至2025年5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4.2 地点:安阳市红旗路150号安阳市中医院1号楼行政4楼招标办公室。

4.3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文件时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或法定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仅用于报名使用,不作为资格认定,所提供资料要求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法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职务、联系方式、授权期限,电子信箱,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签字)。

开标后,将由招标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响应文件要求胶装.密封.一正本.两副本,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并在封套的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电子版U盘PDF格式单独密封。

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安阳市中医院官网》发布,采购人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开标时间与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年6315点30分

6.2 开标地点为安阳市红旗路150号安阳市中医院1号楼行政4楼招标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安阳市中医院

联系人:孙老师

 话:0372-5117198

联系地址:安阳市红旗路150号安阳市中医院1号楼行政4楼招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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