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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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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中医院购置中药破碎机、中药粉碎机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7   查看次数:50次

安阳市中医院购置中药破碎机、中药粉碎机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安阳市中医院购置中药破碎机、中药粉碎机设备项目已经医院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安阳市中医院,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定供应商。现将本次采购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阳市中医院购置中药破碎机、中药粉碎机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AYSZYY-20260417-01

3.预算金额:9.8万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采购需求:见采购说明要求内容

7.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项目期限:10日历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时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履行合同必须的资金、人员、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必须实质响应谈判文件提出的所有技术等要求;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投标企业证照如需年检(“年报公示)的、应提供经年检(“年报公示)有效的证照及年检(“年报公示)截图;文中指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加盖公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招标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负相关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0420日至202604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安阳市红旗路150号安阳市中医院1号楼行政4楼招标办公室。

3.方式:现场获取。如由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需提供报名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由授权委托人获取,需提供报名表、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法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职务、联系方式、授权期限,电子信箱,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签字,所有内容须在一张A4纸上)

注:以上资料仅用于报名使用,不作为资格认定,供应商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所提供资料除原件外,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现场将核验所有相关材料的原件,采购人留存复印件。

开标后,将由招标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自负相关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响应文件要求左侧胶装,牢固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书脊上标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响应文件为一正本两副本,须密封在同一封套内;电子版U盘(须为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内容并经签字盖章后的PDF版)单独密封封套的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并加公章。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安阳市中医院官网》发布,采购人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地点:为安阳市红旗路150号安阳市中医院1号楼行政4楼招标会议室。

2.时间:20260424  15:00

七、谈判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20260424  15:00

2.开标地点:为安阳市红旗路150号安阳市中医院1号楼行政4楼招标会议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安阳市中医院

联系人:张老师  孙老师

 话:0372-5117198

附件1:报名表(模板)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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