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医院新闻
医院新闻

我院党委组召开《宪法》学习会议

发布时间:2018-12-13   查看次数:48022次

时 间:2018年12月13日

地 点:行政四楼小会议室

主持人:宋艳霞

参加人:张立峰  仇丽伟 

列  席:王晓琼张克清  丁平

记  录:谢文松

    一、学习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学习情况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开展宪法教育,就是要弘扬宪法精神,通过学习提高对宪法的理解,更深的理解国家提出的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
   学习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法,是中国政治制度和国家其他重要制度的高法律依据。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通过学习,大家认为我国现行宪法明确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且通过将“一切国家权力”赋予“人民”,通过进一步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通过保证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宪法职权,全面地体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赖以建立的人民主权原则。
   通过学习,更加明确了宪法规定了国家机构活动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我国现行宪法在肯定各级人大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机关基础之上,又确立了国家机构活动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强调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既要体现民主精神,又要有适当集中。

   会议强调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相一致原则。宪法在明确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同时,还坚持了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这具体表现在宪法第二章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公民的基本义务”并列加以规定。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此外,宪法还规定了一些公民的权利既属于权利,又属于义务,例如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现行宪法还对权利与义务之间的相互关系作出原则性要求,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上述各项规定,集中体现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通过学习理解了宪法确立了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宪法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突出了宪法的根本法的权威性。现行宪法特别重视宪法自身的根本法权威,强调宪法作为根本法,具有高法律效力,必须得到严格地遵守;宪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宪法对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提出明确要求,包括: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要认真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在日常工作中,将宪法贯穿始终,知道宪法的重要性,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尊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