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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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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

发布时间:2023-01-16   查看次数:43979次


医保政策

 

一、城乡居民:

1、起付线

成人:三级医院1200元,中医院比同级别三级优惠100元,为1100元。

儿童:14周岁以下的儿童起付线:600元,因同级别三级优惠政策,中医院:550元。

2、报销比例

三级医院1200元—4000元报销比例53%,4000元以上72%。

3、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有第三人负担的

2)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3)在境外就医的

4)超出基本药物目录、基本诊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范围的

4、大病保险: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总费用超过1.1万元以上。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

5、生育保险:

定额补偿,顺产600元,剖腹产1600元。

6、新生儿政策

父或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我市户籍新生儿,可以在出生当年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新生儿出生当年不用缴费,需办理参保登记后,自出生之日起可按规定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起付线:三级医院起付标准600元,因同级别三级优惠政策,中医院:550元

 

二、城镇职工:

(一)普通住院补偿

1、起付线:三级医院起付线900元。

2、报销比例

三级医院900元,报销比例:在职职工82%,退休职工:85%。医保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第二次及其以后住院的,起付标准为相应级别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标准的50%。

3、大额补助: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超6万进入大额补助。

4、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有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超出基本药物目录、基本诊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范围的

5、生育保险:

定额补偿:顺产1800元,剖腹产3200元。

 

(二)门诊统筹:

1、保障对象:有个人账户的安阳市城镇职工医保(包括在职、退休、灵活就业)

2、保障范围: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普通门诊费用

3、报销政策:1.起付线:三级医院50元(按次收取,即每次门诊费用报销统筹费用,均需收取50元起付线)

当日24小时内在同一医院多次就诊只收取一次起付线。

4、报销比例:医保合规范围内在职人员报销50%,退休人员报销60%。

5、封顶线:医保年度内在职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退休人员最高支付2000元。

注意:普通门诊统筹最高限额限当年使用,不能结转下一年度,不能转让他人使用。

6、注意事项:

1)同一参保人可同时享受普通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待遇,就诊时应分别开方,分别结算。

2)若单位或个人欠费,补交欠费后,欠费期内发生的门诊费用,统筹不予支付。

3)门诊统筹仅限职工本人享受,共济人(配偶、父母、子女)不享受门诊费用统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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